SWZC25030济南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移动电视接收机、显示屏、电脑等资产包【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8日】
项目编号 | SWZC25030 | 栏目 | 实物资产 | ||
项目名称 | 标的类别 | 设备 |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4月7日 | ||
所属地区 | 济南市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4月18日 | ||
挂牌价格 | 0.26万元 | 项目状态 | 转让 |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名称:济南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所属移动电视接收机、显示屏、电脑等资产包 二、所属单位:济南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三、标的明细:移动电视接收机900块、显示屏700块、电脑14台,但存在部分设备已经拆卸当零备件使用,只剩下一些壳子或板子的情况。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转让标的现存放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32号济南广播电视台院内仓库。 集中组织看货,时间自行与看货联系人咨询。 看货联系人:郭主任 18660107273。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报废状态,标的情况以现场查看及移交时的数量和质量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五、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日内自行清运完成全部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等,并承担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所有作业行为必须符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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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078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被许可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电 话 |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