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国赢拍卖资产交易网!
|

SWZC25016H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所属印刷设备、叉车等资产包【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2025-04-02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SWZC25016H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所属印刷设备、叉车等资产包

23万元

23万元

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所属印刷设备、叉车等资产包

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春暄路山东新华印务(世纪大道店)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数量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柯尔布斯胶订联动线

KLBS8000

1

2

方正雕龙CTP出版机

DL8500

1

3

约克商轮制冷系统

YCAE61SMC

1

4

开山空气压缩系统

K-90

1

5

上光机(德拉根)

SGZ-1040台

1

6

微机程控切纸机

1

7

书封折口机

ZK320

1

8

宝骊内燃平衡叉车(包夹)

CPC30一X

1

...

...

...

...

合计

-

-

26

23

6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标的资产主要包括申威微机程控切纸机、约克商轮制冷系统、开山空气压缩系统、方正雕龙CTP出版机、柯尔布斯胶订联动线、宝骊电瓶叉车等,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重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0月23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卓信评报字[2024]第1184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23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住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366号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山东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拟处置26台废旧设备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年2月11日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01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23万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6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主要包括申威微机程控切纸机、约克商轮制冷系统、开山空气压缩系统、方正雕龙CTP出版机、柯尔布斯胶订联动线、宝骊电瓶叉车等,以现状进行转让。

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

3.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不作任何担保,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的凭据。

4.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5.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资产、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资产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转让方委托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安排统一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不接受除安排时间外的单独踏勘申请。

7.其他事项详见鲁卓信评报字[2024]第1184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约定完成交割无误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10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如需动火切割等,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考虑切割、拆解、搬运成本,转让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看货联系人

单主任

看货联系电话

13220578921

报名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11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