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5008威海市菊花顶中区-17号-302房产【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2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5008 | 威海市菊花顶中区-17号-302房产 | 146.8万元 | 146.8万元 | 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2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威海市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60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威海市菊花顶中区-17号-302房产 | ||||||
所在地 | 山东省威海市菊花顶中区-17号-302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面积(㎡)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
1 | 菊花顶中区-17号-302 | 168.74 | 鲁(2024)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23503号 | 146.8 | ||||
合计 | - | - | 146.8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位于威海市环翠区菊花顶中区-17号-302,目前使用状况正常,共有宗地面积3587.40㎡/房屋建筑面积168.74㎡,房屋维修保养情况整体良好,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房屋所在层第03层。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划拨/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转让标的整体处置不可拆分。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4、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且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转让方承诺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相关事宜。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志诚评报字【2004】第20152号《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威海市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威海市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威海市菊花顶中区-17号-302房产进行公开处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志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4号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6.8 | |||||||
备案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6.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及标的资产权利性质等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权利性质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除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必须由转让方承担的外,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可能产生的费用需自行了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人:郑经理 0538-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