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5002鲁A281J0捷达牌小型轿车--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机动车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5002 | 鲁A281J0捷达牌小型轿车--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机动车 | 0.5万元 | 0.5万元 | 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79号 | ||||||||
机构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鲁A281J0捷达牌小型轿车--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机动车 | |||||||
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79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1 | 捷达牌FV7160FG (鲁A281J0) | 370013654770 | 0.5 | ||||||
合计 | 0.5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车辆为捷达牌FV7187160FG(鲁A281J0)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FV2A11G0A3044466,座位/排量为5座/1595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6月1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6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5年6月。截止2025年12月18日行驶里程99615公里。存放地点:文化东路79号,看车联系人:周老师0531-87935326。 2.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4.其他事项详见鲁鉴字【2024】第859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意见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鲁A281J0捷达牌小型轿车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鲁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0.5万元 | ||||||||
备案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0.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车辆过户前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过户信息,确认可过户的,方可进行车辆维修,过户前受让方对成交车辆产生的任何维修费用转让方不予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联系人 | 郑先生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