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6040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所属报废光接机、光放大器、空调等资产包【202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标的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所属报废光接机、光放大器、空调等资产包 | ||
资产类别 | 实物资产 |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菏泽市各区县分公司 | |||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转让底价(万元) | 2 |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A.是 ☑B.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包括:光接机、光放大器、服务器、空调、复印机、数字场强仪、烽火OLT、机顶盒等。(详见清单) | |||
转让方信息 | 名 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他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 |||
营业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改造、经营和管理;广播电视多媒体经营服务及综合信息采集;广播电视节目编辑、采集;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电子设备、影视器材的销售;国内广告发布、代理、设计、制作;互联网接入及传输工程;广播电视专业人才培训;安防监控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运维和和计算机软硬件运维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关的通信基础设施运维,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和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食品、酒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与网上经营;会展服务;门票彩票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关于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5 | ||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
披露信息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6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支付 □B.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目前处于报废状态,标的情况以现场查看及移交时的数量和质量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自行清运完成全部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等,并承担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所有作业行为必须符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
看货联系人 | 黄主任 | 看货联系电话 | 15990917238 |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报名联系电话 |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