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6030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直燃机、冷却塔、管道等资产包【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集中看货时间(组织两次,可自行选择时间):2026年4月9日(周四)、4月14日(周二 ) 上午9:30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1901号书苑山庄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6030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直燃机、冷却塔、管道等资产包 | 100.80万元 | 100.80万元 | 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直燃机、冷却塔、管道等资产包 | ||||||||||
所在地 |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1901号书苑山庄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数量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远大直燃机 | - | 3台 | 95.04 | - | |||||||
2 | 变频调速恒(变)压供水设备 | - | 3组 | 1.44 | - | |||||||
3 | 冷却塔 | - | 3组 | 0.96 | - | |||||||
4 | 管道 | - | 1宗 | 3.36 | - | |||||||
合计 | - | - | - | 100.80 | 30 | |||||||
挂牌方式 | ☑ A.总价挂牌 □B.单价挂牌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A.是 ☑B.否 | |||||||||||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主要包括3台远大直燃机、3组变频调速恒(变)压供水设备、3组冷却塔和1宗管道。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重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价信(山东)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3月2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02月28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价信评字(2025)第75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00.80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517号书苑广场2009房间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4次)》 | |||||||||||
批准日期 | 2026年3月5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3%的发票。 3、转让方委托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安排统一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不接受除安排时间外的单独踏勘申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受让资格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自转让方通知进场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等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拆解、搬运标的,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物,如需动火切割等,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考虑切割、拆解、搬运成本,转让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 |||||||||||
看货联系人 | 集中踏勘 | 联系电话 | 集中踏勘 |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联系电话 | 0531-86112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