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ZC25032H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2号办公楼三楼、四楼一年使用权【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
SWZC25032H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2号办公楼三楼、四楼一年使用权 | 40.88万元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79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2号办公楼三楼、四楼一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2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三楼 | - | - | ||||
2 | 四楼 | - | - | ||||
合计 | - | - | 5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2号,权属证号为:济房权证中字第163824号。三层面积450㎡,四层面积123㎡,合计约为549.98㎡。目前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尚未办理名称变更。 3、标的房屋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气、暖的改造及使用等工作。 5、标的房屋租赁期为1年。 6、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 ||||||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经理层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5年2月10日 | ||||||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xxxx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 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88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医院、餐饮类场所,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 ||||||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交易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且收到交易双方共同提交的交易价款划转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划出价款,并向受让方退还保证金。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20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0.01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
转让底价:40.88万元 | |||||||
查勘联系人 | 周主任 | 联系电话 | 15194165200 |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联系电话 | 0531-861121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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