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ZC25014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
WJZC25014 | 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 7万元/年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乳山市气象局 | |||||||||||||||
住 址 | 乳山市深圳路19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 |||||||||||||||
所在地 | 深圳路21号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保证金 (万元) | |||||||||||||
1 | 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 乳房权证城区字第20070056号 | 2 | ||||||||||||||
合计 | - |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本资产共1处标的。 2、标的资产位于乳山市深圳路21号,出租面积449.74平米。周边社区成熟,位于商业网点,水电暖齐全,可用于商业经营,安全完好无纠纷。 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五年,评估价为年含税价格。 4、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理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罟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同诚房估字(2025)第Z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乳山市气象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山东省气象局计财处关于乳山市气象局业务用房出租的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5年3月27日 | ||||||||||||||||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山东同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xxxx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 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6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同诚房估字(2025)第Z0093号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70000/年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0000/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2万元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搬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 ||||||||||||||||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2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查勘联系人 | 于依平 | 联系电话 | 18362086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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