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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ZC25014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

2025-04-23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WJZC25014

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7万元/年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乳山市气象局

住   址

乳山市深圳路19号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乳山市气象局所有的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所在地

深圳路21号

编号

名  称

权属证号

保证金

(万元)

1

位于深圳路21号不动产5年使用权

乳房权证城区字第20070056号

2

合计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资产共1处标的。

2、标的资产位于乳山市深圳路21号,出租面积449.74平米。周边社区成熟,位于商业网点,水电暖齐全,可用于商业经营,安全完好无纠纷。

3、标的房屋租赁期为五年,评估价为年含税价格。

4、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理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罟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同诚房估字(2025)第Z0093号《资产评估报告》

出租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乳山市气象局

批准文件名称

山东省气象局计财处关于乳山市气象局业务用房出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年3月27日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评估机构

山东同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xxxx集团有限公司)     £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

日期

-

评估基准日

2025年3月6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同诚房估字(2025)第Z0093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70000/年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0000/年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2万元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承诺无条件搬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拍卖

查勘联系人

于依平 

联系电话

18362086557

报名联系人     

任经理      

联系电话                                                                                            

0531-86196552、15562806768